12月7日消息,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依托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以下簡稱“832平臺”)深入推進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
“832平臺”是在上述四部門指導下,由中國供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建設和運營的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于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截至今年10月31日,該平臺累計銷售額突破300億元,助推832個脫貧縣的近300萬農戶鞏固脫貧成果。
據了解,《通知》對“832平臺”的供應商入駐明確了簡化審核流程;進一步完善了平臺的價格監測、質量監督和用戶評價機制;同時對平臺下一步服務能力提升提出了明確要求;鼓勵承擔幫扶任務的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通過“832平臺”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
《通知》提出,脫貧縣建立“主體自愿申請、縣級部門推薦、平臺審核入駐”的“832平臺”供應商審核推薦機制。供應商通過“832平臺”供應商審核推薦管理系統,在線提交入駐申請,按要求填寫市場主體信息、產品信息。脫貧縣農業農村部門會同鄉村振興部門建立“832平臺”供應商審核推薦機制。供應商提交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推薦工作。“832平臺”按照網絡銷售平臺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縣級部門推薦供應商相關信息的審核。
《通知》提出,脫貧縣縣級財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供銷合作社等部門加強供應商和產品動態管理,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對供應商在“832平臺”所售產品質量、售價、產地真實性、銷量等方面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供應商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供應商資格。“832平臺”依法制定并公開平臺交易規則和服務協議。建立完善價格監測、質量監督和用戶評價機制,對存在價格虛高、產品質量不合格問題的供應商采取約談、下架產品等措施,并向有關縣級部門報告。
《通知》提出,“832平臺”豐富農副產品展示維度,對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脫貧縣特色產業規劃確定的主導產業相關產品優先展示。圍繞供應商需求,拓展運營培訓、包裝設計、倉儲物流、品牌推廣等市場化增值服務,推動脫貧地區產業升級發展。
《通知》提出,鼓勵承擔幫扶任務的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通過“832平臺”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各單位通過“832平臺”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情況納入本單位消費幫扶工作成效評價。文件抄送有關中央企業、中央金融企業。
文章來源|電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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